國務院在昨天公佈了2003年綠卡抽簽的相關規定﹐這個規定將在今年的8月30生效。
因為在過去的五年中下列國家有超過五萬人移民美國﹐所以這些國家的出生的人士不能參加DV-2003
綠 卡抽籤活動﹐它們是﹕加拿大、中國(大 陸)、哥倫比亞、
多明尼加共和國、薩爾瓦多、海地、印度、牙買加、墨西哥、巴基斯坦、菲律賓、南韓、英國(不包括北愛爾蘭)及其相關領土、及越南。出生在香港、澳門、及台灣的人士可以參加綠卡抽簽。
參加DV-2003 綠卡抽籤申請必須在
2001年10月1日星期一中午到2001年10月31日星期三中午之間郵寄至抽簽處理中心﹐以郵戳為准。
在申請人資格方面﹐申請人必須是符合綠卡抽簽資格國家出生的人士﹐如果申請人本身非符合綠卡抽簽資格出生的國民﹐但其配偶是符合排簽資格的國民﹐並在拿移民
簽證時是在其的配偶的出生國家簽署的﹐並且他們同時進入美國。同樣﹐如果申請人出生在不合要求的國家﹐但他的父親或母親不是出生在那裡﹐或只有生他時住在那裡﹐這個人可以利用父母任何一方的出生國為自己的出生地。
在申請人的教育要求方面申請
人必須具有高中或相當學歷﹐相當於在美國完成12年學校課程; 或者在過去五年裡有兩年工作經驗是需要至少兩年的訓練或經驗才能勝任的
。
基本上國務院在DV-2003的申請資格的要求與去年差異不大﹐每個申請人只能提出一份申請表﹐但是在郵寄申請表上做了幾點修改﹐請申請人要特別注意。
由於申請沒
有特別的申請表格。申請人只要在白紙上用英文打字或清楚的寫出下列資料﹐沒有提供全資料的申請無效
。
1 。 全名 ﹐姓 氏 用 下 劃 線 標 明
2 。生日及出生地(申請人出生國必須用現在的名稱)
生日 ﹕ 日 ﹐ 月 ﹐ 年
出生地 ﹕ 市 / 鎮 ﹐ 郡 / 省 ﹐
國 家
3 。
申請人的國籍﹕如果申請人的國籍與出生地不同﹐必須在申請中清楚標明。還必須與申請信封的左上角資料相符。如果申請人通過配偶或父母聲明國籍﹐請在申請中註明。
4 。申請人配偶和孩子的姓名﹐生日及出生地
5 。完整的通信地址﹕地址必須清楚完整﹐因為所有信件都會寄到那裡。聯絡電話可有可無﹐但很有用。
6 。照片﹕2
英 寸 (5 mm) 見方的近照﹐申請人除了自己的照片外﹐還要加上申請人的配偶及子女的照片(不論是親生子女、領養、或繼子女)﹐即使這些子女目前與申請人不同住﹐也必須一併附上。同時﹐在照片的背後還要寫上每個人的姓名及出生年月日。所有的照片必須是個人獨照而不是家庭照﹐並以透明膠帶貼在申請表上。
7 。申請人的簽名﹕國務院特別聲明﹐綠卡抽簽的申請必須是申請人親自以“母語”簽名﹐如果申請人的習慣性簽名非母語的話﹐除了習慣的簽名外還要加上母語的簽名。
信封要求﹕ 長為6至10英寸(15至25 公分)﹐寬為3 1/2 至4 1/2 英吋 (9 至11公分)。並在左上角寫上他的國籍﹐姓名﹐聯絡地址及國家﹐缺少任何一項則申請無效。
因出生地的不同﹐綠卡抽申請人郵寄的地址也不同﹐郵寄地址如下﹕
非洲出生者的郵寄地址
DV-2003 Program
Kentucky Consular Center
1001 Visa Crest
Migrate, KY 41901-1000, U.S.A.
亞洲出生者的郵寄地址
DV-2003 Program
Kentucky Consular Center
2002 Visa Crest
Migrate, KY 41902-2000, U.S.A.
歐洲出生者的郵寄地址
DV-2003 Program
Kentucky Consular Center
3003 Visa Crest
Migrate, KY 41903-3000, U.S.A.
南美洲、中美洲及加勒比海出生者的郵寄地址
DV-2003 Program
Kentucky Consular Center
4004 Visa Crest
Migrate, KY 41904-4000, U.S.A.
大洋洲出生者的郵寄地址
DV-2003 Program
Kentucky Consular Center
5005 Visa Crest
Migrate, KY 41905-5000, U.S.A.
北美洲出生者的郵寄地址
DV-2003 Program
Kentucky Consular Center
6006 Visa Crest
Migrate, KY 41906-6000, U.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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