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議院在七月22日通過一個由眾議員
George Gekas 及 Sheila Jackson Lee 所提出的H. R. 1209
兒童身份保護法案﹐同意將申請綠卡的美國公民未成年子女的年齡計算由面談時的年齡﹐改為提出移民申請時的年齡﹐用以保護因為移民局審理時間的延誤而影響到申請綠卡的未成年人士的權益。在今年的六月13日﹐國會參議院也修改並通過這項法案﹐只待BUSH
總統簽字後即可生效。
由於移民局審理作業的嚴重積壓﹐許多申請親屬移民在提出申請之時尚未成年﹐但是排到面談時卻已超過21歲﹐而被迫歸類到親屬移民第一優先公民的成年未婚子女的排期﹐因而加長了這些申請人士的等待時間。
由 GEKAS 及JACKSON-LEE 所提出的H. R.
1209 兒童身份保護法案﹐與參議員Dianne Feinstein所提出的修正法案(S.672)﹐同意將申請綠卡的美國公民未成年子女的年齡計算由面談時的年齡﹐改為提出移民申請(I-130)
時的年齡。若是綠卡父母幫其未成年子女提出親屬移民的申請﹐但稍後歸化成為公民的話﹐提出的時間以綠卡父母成為公民時其子女的時間為準﹔若是公民的子女為其已婚子女提出移民申請﹐但這個己婚子女稍後離婚的話﹐則公民子女的年齡則以離婚當天為準。
由於這個新法案溯及既往﹐許多現已成年但在未滿21歲就申請親屬移民的公民子女也適用於這個新法﹐預計會有許多人受益於這項法案。我們期待BUSH
總統能儘快簽署這個法案﹐並正式成為法律﹐使得更多的家庭能儘快團聚。
H. R. 1209 兒童身份保護法案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