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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護士也可以申請H-1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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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移民局的一貫的政策是不會批准僱主為護士所提出的H-1B申請。但是最新移民總局發出一份備忘錄表示﹐特定的護士是可以申請H-1B 的。
在兩三年前﹐聯邦第五巡迴法庭曾經否決了持有美國執照的護士H-1B工作簽証的申請。在裁決中﹐法庭認為護理工作不是一個移民法要求的“專業工作”(Specialty Occupation)﹐而拒絕了護士申請H-1B。移民法對“專業工作”的解釋為﹕此工作對工作人員的基本要求為學士學位。也就是說﹐申請人必須證明此工作領域﹐大多數的顧主對工作申請人的最低要求是申請人必須具備學士學位。
在上述的個案中﹐雖然僱主在為護士申請H-1B 時﹐提供證據說明顧主對所有員工要求必須具備學士學位﹐但是僱主沒有能證明美國的大多數醫療機構對護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申請人必須具備學士學位。
僱主上訴到聯邦法庭後﹐所面臨的問題仍然是一樣的。雖然僱主提供了醫院傾向與僱用有學士學位的護士﹐但是有學士學位的人才很少﹐所以只能大批顧用沒有學位的人士。這樣一來﹐移民局有借口說醫療工作普遍都不需要學士學位﹐所以不能申請H-1B。移民局的此一政策對護理人士短缺的醫療機構來說是一個重大的打擊﹐也使得美國的護士荒愈來愈嚴重。
移民總局在上個月27日發出的備忘錄中表示﹐屬於下列的護士可能符合H-1B 的申請﹕
1 。資深護士﹕有 advanced
practice registered nurses (APRN) 的護士通常符合H-1B
的要求﹐例如﹕
1) CNS (Clinical Nurse Specialist) ﹔
2) CRNA (Certified Registered Nurse Anesthetist) ﹔
3) CNM (Certified Nurse-Midwife) ﹔
4) Certified Nurse Practitioner (APRN-Certified)
5) CNS (Clinical Nurse Specialists):
Acute Care, Adult, Critical Care, Gerontological, Family, Hospice and Palliative Care,
Neonatal, Pediatric, Psychiatric and Mental Health, and Women Health
6) NP (Nurse Practitioner): Acute
Care, Adult, Family, Gerontogical, pediatric, psychatric & Mental Health, Neonatal,
and Women Health
2 。護士長等具有管理職位的護士
3 。他州的特殊要求﹕
在North Dakota 要求只有護士學士學位的人才能申請護士執照﹐所以在North Dakota 州的護士是可以申請H-1B 的。
4 。在特殊工作崗位的護士﹐例如﹕開刀房、加護病房、學校、職業保健、復健中心護士、急診室、腫瘤、及小兒科等。
移民局的此一政策對護理人士短缺的醫療機構來說是一個很好的消息。這樣一來﹐許多符合資格並在美國持有護士執照的外籍人士﹐可以發揮他們的才能﹐並有助於減少美國醫療人員的不足及提昇美國的醫療品質。
INS HQ Guidance for H-1B for Foreign Nurs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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