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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勇律師事務所﹐lianglaw.com專稿)
我們在四月初的文章中PERM:
僱主必須親自上網註冊取得PIN提到勞工部要求僱主在提出PERM
在申請時﹐必須先由僱主上網註冊的相關問題﹐勞工部的這項規定主要是為了保護僱主並避免PERM
的申請在僱主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濫用。在經過了幾個星期後﹐
勞工部發現了許多僱主在網路註冊時所遇到的問題。
勞工部表示﹐當僱主在為在線申請PERM註冊時﹐開始這一過程很快﹐僱主通常在幾個小時內就會受到PIN和密碼。目前,隨著越來越多的僱主註冊,平均要等待2星期左右才能收到回覆的email。因為等待時間過長﹐許多僱主往往重覆遞交申請,而適得其反。
此外﹐有一些僱主在註冊後會收到勞工部回覆的EMAIL表明無法確定雇主是否存在或要求提供文件證明雇主確實存在。勞工部提醒僱主在網路註冊時注意以下幾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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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表格上,公司總部地址應當包含在公司地址中。外籍勞工具体工作的地址可以填寫在相應的地方,但是在existence
check時,應該提供公司總部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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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使用doing
business as (dba)的公司名稱,盡量使用公司的legal
name。使用dba的名字反而會使得勞工部在existence
check過程覆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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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那些有幾個EIN的公司,請使用公司申請articles
of incorporation時所使用的EIN。如果註冊是一個incorporated
subsidiary,那就應當使用那個subsidiary的EIN。但是,如果雇主只是一個division
或者不是一個legally
separate entity,就不要使用不同的E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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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L了解到有些雇主并沒有FORM
SS-4。如果雇主被要求提供FORM
SS-4來證明真實存在,DOL表示他們可以接受雇主最近一次季度報稅來代替。事實上這一要求最近已經更改,但是如果僱主被要求提供FORM
SS-4,可以提供季度報稅資料來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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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為律師設置sub-account時,雇主必須要用已設置好的PIN和密碼登陸然后進行設置。僱主可以看到所有已設置sub-account的律師准備的文件,但是每個律師只是能看到他們自己所準備的文件,并不能看到僱主僱用的其他律師準備的文件。因為DOL希望僱主能夠在整個申請程序中及時回覆,所以每個律師對不同的客戶公司都會有單獨的用戶名和密碼。雖然DOL意識到管理多個密碼的難度,但還是在這個系統中堅持這樣的程序。
當僱主註冊后﹐他們會收到兩封EMAIL,一封EMAIL里會有PIN,另一封EMAIL里會有密碼。然後僱主應當用PIN和密碼登錄去修改密碼。勞工部發現有些僱主只是簡單地直接把PIN和密碼告訴律師,然後律師登陸錄去修改密碼。這樣一來,僱主就失去了對註冊用戶的控制,也不在控制密碼。因此,勞工部要求僱主自己去修改密碼并一直保持控制master
account。
此外,
一些僱主因為防止垃圾信的系統而不能收到有PIN和密碼的EMAIL。因為有PIN和密碼的兩封EMAIL會由勞工部這同一個發信地址連續寄出,一些防止垃圾信的系統就會把這樣的EMAIL直接按垃圾信清除。
需要注意的是使用AOL的用戶就特別出現這樣的問題。除了去檢查垃圾信信箱,勞工部建議僱主另外設置一個YAHOO或者HOTMAIL的免費信箱,避免使用AOL而出現問題。或者僱主還可以考慮關掉AOL自動清除垃圾信的部分功能。(版權所有﹕梁勇律師事務所﹐liang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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