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出 I-140的快速審理的申請

(梁勇律師事務所﹐lianglaw.com專稿美國移民局即將從828日針對兩類EB-3 I-140 移民申請開辦快速審理的申請--只要申請人遞交$1,000美元,移民局就會在15天內審理其I-140移民申請。I-140 快速審理申請: 你可能因此而受益

哪些申請人符合I-140快速審理的要求:

1.第三優先職業移民(即擁有本科學歷的職業移民)

2.第三優先技術移民(即擁有至少兩年相關教育、培訓或資歷的技術人員)。

這項$1,000元快速審理不適用第三優先中的其他不要求至少兩年相關教育、培訓或資歷的類別, 或者是Schedule A 護士及物理治療師等類別。移民局的這項I-140 快速審理也沒有將以勞工紙提出第二優先的申請也列入快速審理的範圍.

如何提出I-140 快速審理的申請:

1. 你必須遵照新表格上的說明填好并簽字于8月21日才新released的 I-907 新表,此表格將于8月28日生效.

2. 你必須在遞交I-140表格的同時附上新的I-907表, 并要寄到規定的移民局服務中心.如果是同時申請I-140及快速審理的話是寄到 Nebraska Service Center.詳情請見I-907表格.

3. 如果你已經申請了I-140,正在等待審理結果,現在想要要求快速審理的服務的話,你可以填寫新的I-907表格寄到你的I-140的審理中心,并需要同時附上I-140表格的收据.

4. 如果你收到你的案件被轉移的通知,請不要忘記附上此通知,一并寄去轉移后的地址.

5.如果申請人錯誤的同時或者單獨的將I-907表格遞交到錯誤的服務中心的話, 移民局不會把文件退回來,他們會把文件轉交到正确的服務中心來審理. 在上述情況下,你的案件審理時間將會被延誤.15天的審理時間是從文件被送到正确的移民中心只后才開始計算的.最后, 我們要提醒有意利用移民局的這個新的快速審理的服務的話, 請注意, 新的I-907表格和I-140 快速審理的申請不能在828日之前遞件.請注意,員工不可以在I-907表格上簽字或者提出申請, 只有雇主或代表雇主的律師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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