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收到45天通知信而被關閉申請者可要求勞工部重新開啟

 

(梁勇律師事務所﹐lianglaw.com專稿勞工部已在721日前寄出所有等待審理的舊的勞工應聘的45天詢問信, 也就是所謂的45-days letter. 如果您的僱主或代表律師到現在還是沒有收到勞工部的45天詢問信的話, 可以以email Dallas EBC, email address nobeccontact@dal.dflc.us for the Dallas BEC email nobeccontact@phi.dflc.us Philadelphia BEC 通知勞工部.

若是您的僱主或代表律師都沒有收到勞工部的45天的詢問信, 卻接到勞工部寄來的關閉勞工紙申請案件(Notice of Case Closure) 的話也不要驚慌, 勞工部表示, 若是因為沒有收到勞工部的45天通知信或在限期內寄出回覆卻收到這份Notice of Case Closure 的話, 僱主或代表律師可以在勞工部寄出信的 30天內,email 的方式向勞工部要求重新開啟這個舊勞工紙的申請.

我們最近就有一個客人利用了勞工部的這個新規定順利reopen 了他的勞工紙. R先生是在2001421日提出傳統的勞工紙, 因為不明的原因, R 先生的僱主及律師在沒收到勞工部的45天的情況下卻忽然收到了案件被關閉的通知(Notice of Case Closure). 透過朋友的介紹 R 先生與我們聯絡希望重開這個申請.於是, 我們根據R 先生原有的資料及這份關閉通知發email 要求勞工部重開這份申請, 勞工部接到我們的要求後也在兩天內回覆重新開啟被關閉的舊申請, 也保留了原本的排期. 因此, 若是讀者有類似的問題的話, 應該請您的律師儘速向勞工部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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