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勇律师事务所,lianglaw.com专稿)
你持有H-1B
而且想请雇主为您提出绿卡的申请吗?你的H-1B 已经快满5年了却迟迟没有送出劳工应聘或I-140
职业移民的申请吗?请牢记,您的H-1B
使用年限只有六年,除非您的劳工应聘或I-140 申请已经等待超过365天,或者是I-140批准了,才可以向移民局提出延长H-1B
第七年的申请。
(案例)
A先生是一位在加州会计师事务所担任会计的工作,
第六年的H-1B 即将2007年的5月初到期,
在2006年7月初A先生与我们联络,表示先前他的律师为他申请的RIR劳工纸在送交I-140
时被拒绝了, 距离H-1B六年期限只有10个月的时间,
希望我们能够为他想想办法,
能够有机会延长第七年的H-1B 并在美国等待绿卡.
我们在了解了
A先生的状况后,我们认为虽然距离A 先生的六年H-1B
只剩下10 个月左右的时间,
但是根据我们梁勇律师事务所经验,
目前以会计人才来申请PERM 的话,
通常在送件后约一到二个星期就可以获得批准,
再加上I-140 的申请若是在 Nebraska
处理中心的话约6个月左右的时间,
若是在 Texas
处理中心的话则只要几个星期的时间, 以我们的经验,
在10个月内获得I-140
的机会是很大的. 因此,
我们建议 A先生尽快再度提出PERM
的申请.
A先生的雇主根据我们的要求在两个月内完成了PERM
的征人广告程序及劳工部的30天等待期,
我们在9月18日A
先生提出PERM 的申请,
并在9月20
日获得PERM 的批准.
正好又赶上移民局从8月28日起开放了I-140
快速审理, 我们建议A先生送I-140
时同时提出快速审理申请, 于是A
先生听从我们的建议, 我们在10月11日为其送上I-140快速审理的申请,
移民局并在10月16日批准了A先生的I-140
申请.
由于 A
先生并没有大学学位,
所以我们为他提出了第三优先的申请, 虽然他还有还几年职业移民排期的等待期.但是,由于A
先生的第六年H-1B 将在明年5月初到期,
我们在年底就可以为他提出延长3年H-1B
的申请.
(AC21
法案) 在过去,H-1B持有人在美国持有H-1B的最高年限只有六年,一旦六年期满后,便无法以H-1B的身份继续在美国工作。2000年10月17日所生效的AC21法案同意,只要H-1B持有人在提出劳工认证365天后并己提出移民签证(如I-140)或I-485
的申请,即使申请人的H1-B六年期限已到,仍然可以提出H1-B的延期,每次申请以一年为期,直到调整身份或移民申请的结果出来。
若是I-140 批准但是移民排期尚未到达者,
则可以提出一次延长三年H-1B 的申请.
(HR2215)
另外,许多提出劳工应聘超过365天且H-1B已经满六年,却因为劳工应聘尚未批准而无法提出I-140 的申请而不符合AC21
法案的要求,以致无法提出H-1B 延期的申请,弥补AC21法案的缺陷,HR2215 Department of Justice
Authorization Bill 法案, 同意持有H-1B将届满六年的人士劳工应聘365天后尚未批准者,可以在没有提出I-140
的申请的情况下,每次延长H-1B 一年的申请。
(我们的叮咛)
我们要提醒所有持有H-1B
且想要在美国提出绿卡申请的人士,最保险的情况是在H-1B满5年前提出PERM
或其他I-140移民的申请,才能符合在H-1B满6年时,劳工应聘或I-140
等待超过365天而可以向移民局提出延长H-1B
第七年的申请的规定. 若是在H-1B
满5年后才有机会要求雇主为您提出移民申请的话,
就必须考虑整个PERM 及I-140申请所需要的时间.
由于移民局增加了以PERM
申请第二优先及第三优先快速审理的服务, I-140 的申请是很可能在15天就获得批准,
而我们律师事务所过去的经验, 不少人是在PERM
送件后几天就获得批准, 因此,
在不到一年的时间获得I-140
的批准可能性是很大的, 不要因此而放弃了申请绿卡的申请.
但是, 还是一句老话,
若是您想申请绿卡,请注意,您的时间是有限的,
不要拖到最后一份钟才开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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