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勇律師事務所,lianglaw.com專稿)很多申請人誤以為一定要拿到H1B后才可以提出移民申請。其實不然。在提出I-140申請時,無論是EB-1A/B或NIW,對身份是沒有任何限制的。也就是說,無論你現在是F1,F2,OPT,J1,J2,B1,B2,TN﹐
TD﹐H4或者H1B,都可以隨時提出I-140申請。需要注意的是,在遞出I-140之后遞I-485之前,你要保證你在美國是有合法身份的。如果在這期間有效身份到期了,那么即使I-140批准了,也不能夠在境內提出I-485申請。
對于
J1,J2簽證持有人而言,盡管可以隨時提出I-140申請,但是I-140被批准后,一定要拿到J1
waiver或回國居住兩年才可以在排期到后提出I-485申請。
對于
F1,F2,OPT身份的申請人,可以提出I-140申請,但是不能夠出美國國境,直到排期到了遞出I-485及I-131,等I-131
Advanced Parole批下來之后才可以离境。如果在遞出I-140之后遞I-485之前,I-20到期了,F1持有人或F2的配偶延I-20就可以合法留在美國;但是不能夠离開美國再以F1/F2簽證進來,因為你提出了I-140申請,已經有移民傾向﹐
在申請F-1/F-2簽證時簽證官可能因為這個理由來拒絕你的簽證。其他像是TN﹐
B-1/B-2 等都有相關的問題。如果在遞出I-140之后遞I-485之前,你拿到了H1B/H4簽證,那么就可以自由出境,入境時以H1B/H4簽近來,因為H簽證是容許簽證申請人有移民傾向的。
對于
B1/B2,盡管這樣的身份可以提出I-140,但是要保證遞I-485之前你的B1/B2仍然有效。如果中途到期而不得不离境,就不能夠在境內提出I-485,但是I-140批准后可以選擇在境外拿綠卡。
理論上來說﹐申請人的身份不能限制其提出
I-140
EB-1A/B或NIW的申請,但是如B1、B2、H4、F2等這樣不能夠在美國從事任何研究工作的身份,仍會影響到你的申請。之前申請資格部分談到過,NIW的申請人最好是在美國有研究職務,進而證明其在美國的确對國家利益做出貢獻。另外EB-1B的類別,有工作有雇主是必要的條件。
總体來講,
H1B是提出I-140申請的最好選擇,因為無論工作、出入境都不受影響,但是H1B并不是唯一選擇。如果J1/J2的持有人J1
waiver正在申請過程中,F1/F2/OPT/B1/B2持有人正在等待轉換H1B申請的批准,或F1持有人在校攻讀PhD或從事研究,那么這時候不一定要等拿到H1B才能夠提出I-140
EB-1A/B或NIW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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