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勇律師事務所,lianglaw.com專稿)我們前面談到一家公司可以申請多少H-1B
員工的限制﹐本篇文章我們要討論的是在面對H-1B
新名額的申請激烈情況﹐同時提出多個H-1B
申請的可能性的相關問題。
美國移民法並沒有規定一個人可以同時擁有幾個H-1B。因此,
同時申請並擁有多個H-1B並不會影響你的H-1B
的身份,
而且你擁有多個H-1也不會影響你未來綠卡的申請。
但是﹐同時提出多個H-1B
申請可分以下兩種情況﹕
1。同一個僱主同一員工同一工作性質同時遞出多個H-1B
申請是"行不通的"﹕
為了增加H-1B
名額的中獎機率﹐大家都各出奇招﹐在去年的H-1B
新名額的申請上﹐
有很多人是以”Duplicate”
的方式提出申請﹐也就是說”同公司同職位同一人”﹐
重覆提出多個H-1B
的申請。
針對這樣的情況﹐移民局對於重覆提出多個相同H-1B
申請的案件會拒絕其第一個H-1B的申請﹐而第二個或以上的H-1B
申請則會在收申請費後再拒絕其後面重覆申請的H-1B。之前移民局有報導指出今年也將會比照辦理,因此梁勇律師事務所特別提醒大家,千万不要為了增加中簽机率而重覆提出多個“Duplicate”的H-1B
的申請,
以免因小失大。所謂的“Duplicate”包括了修改薪水﹐小幅更動工作內容等。移民局若是這一類的申請有不同的看法時﹐我們會隨時更新報導。
2。不同僱主為你提出H-1B
的申請﹕
在面對申請H-1B
時﹐
你可能有一個以上的僱主願意給你Offer
並為你提出H-1B
的申請﹐有時候很難抉擇該選擇為那一個僱主工作﹐或者在為了爭取名額也好﹐在這樣的情況下﹐可以考慮同時提出H-1B
的申請
(當然申請費也要付兩份)﹐
看那一個先批准﹐再決定為那一個僱主工作。
我們就曾經有類似的例子﹐客人小C
同時有二個Offers﹐
一個工作地點是在加州的小公司薪水較高﹐一另一個在外州的大廠但薪水較少﹐
兩份工作都很吸引他﹐
讓他無法取捨。面對H-1B
名額的問題﹐
小C
決定兩份工作一起提出H-1B
的申請﹐
等批准了以後再決定去向。
後來小C
的兩個H-1B
全部批准了﹐
為了考慮選擇為那家公司工作也猶豫了一陣子﹐但是﹐
至少不必為了H-1B
名額用完了而煩腦。
由於H-1B的期限為六年﹐
若是在六年期間內提出職業移民的申請﹐在特定情況下可以再延長H-1B
的時間。
在這段持有H-1B的時間內﹐你同時擁有多個H-1B
並不會影響你的身份與時間的長短。
舉個例子來說,
你2008年10月1日到2009年3月31日的這段間為A公司工作有一個全職的H-1B﹐
同時你持有另一個H-1B半職為B
公司工作在2008年的10月1日至2008年3月31日間﹐
你只用掉了你六年H-1B
中的半年時間﹐
而不會因為同時有兩個H-1B
而被移民局算成用掉了一年的H-1B時間。
反之﹐
若是你在一個時間內(例如: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只有一份Part-time
的H-1B,
你在2008年就用了一年的H-1B而不是一半的時間。
此外﹐同時持有2家公司的H-1B意味著你在在同一時間內應該為2家公司上班。通常﹐
為這2家公司工作為一個全職工作及一個半職工作﹐
或者是兩個半職的工作。
但是﹐
由於移民法裡並沒有詳細規定,
如果你有辦法同時勝任兩份全職的工作﹐
移民局也不會限制你只能做一份全職的工作。當然,
我們的前提是當你在為多個僱主工作前﹐
你要先向移民局提出你為該公司工作的H-1B
申請才能開始工作。另外﹐像上述小C
的例子﹐由於批准的二個H-1B
工作地點是在不同的州﹐
因此也無法同時為這兩家公司工作而只能選擇一個。
此外﹐
無論你現在有幾份工作﹐
你一次只能擁有一個非移民身份。假設你是H-1B
身份又想唸書的話﹐
你是不能同時有H-1B
及F-1
的身份﹐
你只能用H-1B
身份工作及讀書。同理﹐
若是有現在持有TN
簽證﹐
也想要H-1B﹐
你只能在兩者取其一﹐
而不能同時擁有TN
及H-1B
這兩個身份。
*** 2008財政年度H-1B申請在2007年4月1日開放後,
屬於65,000 個H-1B 名額在第一天就宣佈用磬, 20,000
個美國碩士以上名額也2007年4月26日用完 ***
*** 2009財政年度H-1B
申請將在 2008年4月1日開放申請,
梁勇律師事務已經開始接受處理H1B新名額案件的申請﹐這樣既也可避免過早行事﹐也能在有充裕的時間在4月1日之前完成案件並順利提出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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