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Pay Stubs H-1B Transfer 简体中文繁體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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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勇律师事务所,lianglaw.com专稿) 一个H-1B 的持有人在H-1B 的身分期间内,可能因为种种原因而需要换雇主,这时候就需要提出一个H-1B Transfer 的申请。www.lianglaw.com

如果你持有 H-1B 的身分在为 A 公司工作的情况下找到了新的雇主B公司,只要新的雇主B 公司为你提出了H-1B Transfer,就可以在移民局收到你的H-1B transfer 的申请后开始为B 公司工作。移民局在审理你的H-1B transfer 的申请时,有时"可能"会要求你提供你是一直保持合法的H-1B Status 的证明,但是移民官并不是一定会要求你提供。如果你碰到移民官向你要求你在A 公司Pay Stubs 的话,通常只要最后三个月的 Pay Stubs,若是你在A 公司的时间不到3个月的话,你只要提供你在A 公司工作那段时间的Pay Stubs 即可,并不是一定要在A 公司做满3个月才能离职。如果没有其他问题的话,移民局就会批准你转换到B 公司的H-1B 申请。这时你所收到的H-1B 批准书(I-797) 是附有新的I-94,允许你停留在美国直到你的I-94到期日为止。www.lianglaw.com

然而,这二年经济环境不景气,很多H-1B 的申请人都有突然被雇主解聘,或者公司突然倒闭的情况定而无法在短时间内找到新的雇主为你提出H-1B transfer 的申请。而且即使找到了合适的雇主,也会担心因为无法提供Pay Stubs,无法证明在从A公司转换到B 公司前仍然保有合法的身分,而无法提出转换雇主的申请。事实上,只要你转换到新的H-1B 的申请符合要求,移民局仍然会批准你的H-1B,但是你所收到的H-1B 批准书(I-797) 上是没有I-94 的。也就是说你必须出境申请签证,“激活”你的H-1B 后才能再回美国继续你的H-1Bwww.lianglaw.com

至于离开前一任雇主多久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在美国转换雇主而不必出去激活你的H-B  则有不同的看法。虽然,在2001619日美国移民局Executive Associate Commissioner Michael A. Pearson 的一份有关AC-21 备忘录中在第105 条的Portability Provisions 曾经提到了希望能够有的final Rule 去制定相关规定,Pearson 认为在离开前一个雇主后到新的雇主工作最好是能有60天的缓冲期,原文见http://www.lianglaw.com/INS/law-data/0620-ac21.htm  (page 6), 但是我们要强调的是从2001年至今相关规定并不没有正式制定出来。也就是说,H-1B 中途离职后并没有任何的宽限期,但是,在没有 Pay Stubs 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继续留在美国或者会被要求出境签H-1B 签证后再回来,则视移民官的个别认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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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若是你出在美国转换H-1B 的申请被要求出境签证的话,因为个别情况的不同,最好先与你的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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