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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
學生申請H-1B
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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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勇律師事務所
Law Offices of Jonathan Liang
9300 Flair Dr., Suite 105, El Monte, CA 91731
美國境內免費電話:
1-866-661-7705
Tel: (626)288-7900,
Fax: (626)288-7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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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counsel@lianglaw.com
www.lianglaw.com
( 梁勇律師事務所,lianglaw.com專稿)由於申請方式的改變﹐H-1B
的申請在今年改為前5個工作日寄達者都算同時到達﹐而2009財政年度的H1B名額早早在2008年4月7日開始申請後的5個工作日內就全部用完(包括一般的H-1B及美國碩士學位的二萬個名額)
。新一輪H-1B名額的爭奪將從2009年4月1日開始接受申請(2009年10月1日開始的名額)。
雖然美國經濟的情況惡化﹐但是該申請 H-1B
名額還是要不能免﹐即將畢業的學生,也要考慮明年是否該提出H-1B
的申請﹐還是好好的安排OPT
的開始時間等以後再說,以保持在美合法身份的連續性。
如果你是 F-1學生並將在明年五.六月份大學畢業:除非你已經擁有一個大學學位(即將取得碩士學位或第二個大學學位)﹐或者你的學歷加經驗(三年工作經驗抵一年大學)可以被認證為相當于美國大學學位,不然很難保證在你五六月畢業時還有H-1B
名額。而且,即使你畢業后H-1B仍然在有名額的情況你能夠申請H-1B
的時間也所剩不多。因此,這一類的學生不妨在畢業后使用OPT工作,並將你申請H-1B
的時間放到2010年的4月份爭取2010年10月1日開始的H-1B
名額。
要注意的是,因為美國移民法要求學生在畢業前要提出 OPT
的申請,
而OPT
的有效時間為一年,如果屬於STEM
專業的學生﹐還有可能將OPT
再延17個月﹐如果你的OPT
結束是在4月份以後﹐在抽中H-1B名額後還可以自動延期OPT
到10月1日H-1B
開始。因此﹐要好好的慎重考慮OPT
申請時間及結束時間﹐以便能夠使你在美國的合法身份能夠持續下去。
此外,在申請 H-1B
時,除了要符合勞工部要求的最低薪資外﹐還要證明申請人有學士或同等學位,以及這份工作必須是大學學位的人才能勝任的工作。如果工作性質與大學或以上所學相類似者﹐這一類的申請通常沒有什麼爭議性,舉個例子來說,大學土木系畢業的擔任土木工程師,商學院畢業擔任
Market Analyst
等都是學經驗符合工作性質與工作名稱的典型例子。
若是大學與碩士的專業不同者﹐則可以有更多的選擇﹐例如大學主修會計,碩士學位是電腦,因此會計或電腦相關的工作都可以提出申請。
你的學位与專業越多,你可以選擇的也就越多。此外﹐如果你大學主修電腦﹐碩士主修MBA即將畢業卻尚未取得碩士學位﹐也可以將你的碩士學分加上大學學位作學位認證為有等同商業背景的大學學位來從事商業有關的工作﹐反之亦然。
另外﹐如果你大學還沒畢業﹐卻有很多年的工作經驗﹐可以利用過去工作經驗來抵學位﹐從移民局審理案件的歷史可以得出結論,移民局大多用三年工作經驗等于一年的本科學習來換算。學士學位一般需要四年的學習,申請人若有 12年以上的工作經驗,在取得以工作經驗來抵學士學位的認證后,還是可能可以獲得批准的。以此類推,若是一個人大學念了三年,且有3年以上相關的工作經驗,也是可以因此獲得H-1B的批准。因此,如何選擇合适的工作,對H-1B
批准否是有很大的決定因素的。
梁勇律師事務已經開始接受處理 FY2010明年4月1日的H1B新名額案件的申請﹐FY2010新名額的開始工作日為2009年10月1日﹐這樣既也可避免過早行事,也能在有充裕的時間在4月1日之前完成案件并順利提出申請。有意申請者請將您公司狀況﹐您的履歷表﹐薪水﹐工作名稱等相關資料email
到info@lianglaw.com
﹐我們將為您免費評估H-1B
的申請﹐Good
Lu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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