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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新名额也能申请H-1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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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勇律师事务所 Law Offices of Jonathan
Liang
9300 Flair Dr., Suite 105, El Monte, CA 91731
美国境内免费电话: 1-866-661-7705
Tel: (626)288-7900,
Fax: (626)288-7902,
http://www.lianglaw.com email:
counsel@lianglaw.com
( 梁勇律师事务所,lianglaw.com专稿)
最近有许多人都对于自己所找到的雇主是不是属于需要H-1B
名额的雇主,或者现在或过去曾经有过H-1B
,现在要转到一般的公司企业工作,到底受不受限H-1B
新名额的要求感到困惑。
在研究到底要不要 H-1B
名额要从二个方向来考虑,一个是靠你自己现在或过去的工作身分,另一个则是要靠雇主的情况而定。以下我们所讨论是是因为“自己”的因素,而是不受H-1B
名额限制申请,可以随时提出H-1B
申请的几个情况:
- 现在拥有的是需要名额的H-1B身分,转换H-1B
到其他雇主不受名额限制,或现有公司延期H-1B
都不需要名额;
- 以前曾有过H-1B,6年期限还没用完,现在又想为需要H-1B
名额的雇主工作:除了现在人在美国,过去曾经有过H-1B
名额可以直接申请H-1B
继续未用完的H-1B外,移民局2006年12月份的Aytes
备忘录允许过去曾有H-1B
身分持有人在六年期限期满前离开美国超过一年以上者有两个选择:
-
重新一个新的六年H-1B,但是需要新的H-1B
名额。(每年4月1日可以提出10月1日开始工作的名额)。
-
继续以前六年的H-1B
未用完的时间,但是不需要新的H-1B
名额,可以直接申请H-1B
并在批准后回来工作。例如:你过去以H-1B
身分在A
公司工作过2
年,离开美国二年后再回来,可以直接申请H-1B,并在批准后开始为雇主工作,但是除非你在限定的时间内提出了移民的申请,你的H-1B
的时间只剩下4年的时间。
- 过去曾申请H-1B
获得批准,可是从来没为雇主工作过,现在人在国外或是人在美国以其他身分在美国。只要你之前的H-1B
雇主没有取销你原有批准的H-1B,就可以直接申请H-1B,并在批准后开始为雇主工作。
- 现在有H-1B
为不需要名额的研究机构工作,同时要申请一个需要名额的私人企业工作:移民局2008年在5月底发出了一份备忘录针对H-1B
延期与转换雇主等相关问题都有相关的讨论。在H-1B
Exempt 及Cap
名额的部分,如果你目前是Cap-Exempt,同时也申请为另一个需要H-1B
名额的公司工作:只要你继续同时为
Cap-Exempt 的雇主工作,即使你没有H-1B
Cap 的名额,也可以同时有两份工作。详见:http://www.lianglaw.com/Article/2008/0605-ac21memo-cap-hz.htm
-
你是新加坡或智利的公民,符合H1B1
的要求,虽然还是要名额,在每年H-1B
可用的65,000名额中,特别拨出了属于新加坡及智利的H1B1的6,800个名额,因此65,000
实际可用名额只有58,200,
而新加坡或智利公民的H1B1
的6,800
个名额每年都用不完,因此,我们也将这一类的申请归类为不需要名额的一类,申请要求详见:http://www.lianglaw.com/Article/2006/081406-H1B1.htm
。
只要你是属于上述任何一个情况的话 ,都可以随时提出H-1B
的申请,而不必像其他人一样要等4月1日开始申请10月1日H-1B新名额的申请。此外,如果你原本一个在一个属于不列入H1-B配额限制的机构工作,但离开原工作机构到新公司工作,如果新的工作受限于H1-B配额的要求的话,那么你的这个转换的新工作就需要有H1-B
配额时才能提出H-1B
申请。
*** 梁勇律师事务已经开始接受处理FY2010今年4月1日的H1B新名额案件的申请,FY2010
新名额的开始工作日为2009年10月1日,这样既也可避免过早行事,也能在有充裕的时间在4月1日之前完成案件并顺利提出申请。有意申请者请将您公司状况,您的履历表,薪水,工作名称等相关资料email
到info@lianglaw.com
,我们将为您免费评估H-1B
的申请,Good
Lu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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