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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新名額也能申請H-1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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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勇律師事務所
Law Offices of Jonathan Liang
9300 Flair Dr., Suite 105, El Monte, CA 91731
美國境內免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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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 (626)288-7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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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勇律師事務所,lianglaw.com專稿)
最近有許多人都對于自己所找到的雇主是不是屬於需要H-1B
名額的雇主﹐或者現在或過去曾經有過H-1B
﹐現在要轉到一般的公司企業工作﹐到底受不受限H-1B
新名額的要求感到困惑。
在研究到底要不要 H-1B
名額要從二個方向來考慮﹐一個是靠你自己現在或過去的工作身分﹐另一個則是要靠僱主的情況而定。以下我們所討論是是因為“自己”的因素﹐而是不受H-1B
名額限制申請﹐可以隨時提出H-1B
申請的幾個情況﹕
- 現在擁有的是需要名額的H-1B身分﹐轉換H-1B
到其他僱主不受名額限制﹐或現有公司延期H-1B
都不需要名額﹔
- 以前曾有過
H-1B﹐6年期限還沒用完﹐現在又想為需要H-1B
名額的雇主工作﹕除了現在人在美國﹐過去曾經有過H-1B
名額可以直接申請H-1B
繼續未用完的H-1B外﹐移民局2006年12月份的Aytes
備忘錄允許過去曾有H-1B
身分持有人在六年期限期滿前离開美國超過一年以上者有兩個選擇:
重新一個新的六年H-1B,但是需要新的H-1B
名額。(每年4月1日可以提出10月1日開始工作的名額)。
繼續以前六年的H-1B
未用完的時間,但是不需要新的H-1B
名額,可以直接申請H-1B
並在批准後回來工作。例如﹕你過去以H-1B
身分在A
公司工作過2
年﹐離開美國二年後再回來﹐可以直接申請H-1B﹐並在批准後開始為雇主工作﹐但是除非你在限定的時間內提出了移民的申請﹐你的H-1B
的時間只剩下4年的時間。
過去曾申請H-1B
獲得批准﹐可是從來沒為雇主工作過﹐現在人在國外或是人在美國以其他身分在美國。只要你之前的H-1B
雇主沒有取銷你原有批准的H-1B﹐就可以直接申請H-1B﹐並在批准後開始為雇主工作。
現在有H-1B
為不需要名額的研究機構工作﹐同時要申請一個需要名額的私人企業工作﹕移民局2008年在5月底發出了一份備忘錄針對H-1B
延期與轉換雇主等相關問題都有相關的討論。在H-1B
Exempt 及Cap
名額的部分﹐如果你目前是Cap-Exempt,同時也申請為另一個需要H-1B
名額的公司工作:只要你繼續同時為
Cap-Exempt 的雇主工作,即使你沒有H-1B
Cap 的名額,也可以同時有兩份工作。詳見﹕http://www.lianglaw.com/Article/2008/0605-ac21memo-cap-hz.htm
你是新加坡或智利的公民﹐符合H1B1
的要求﹐雖然還是要名額﹐在每年H-1B
可用的65,000名額中﹐特別撥出了屬於新加坡及智利的H1B1的6,800個名額﹐因此65,000
實際可用名額只有58,200,
而新加坡或智利公民的H1B1
的6,800
個名額每年都用不完﹐因此﹐我們也將這一類的申請歸類為不需要名額的一類﹐申請要求詳見﹕http://www.lianglaw.com/Article/2006/081406-H1B1.htm
。
只要你是屬於上述的話,都可以可以隨時提出H-1B
的申請﹐而不必像其他人一樣要等4月1日開始申請10月1日H-1B新名額的申請。此外,如果你原本一個在一個屬於不列入H1-B配額限制的機構工作﹐但離開原工作機構到新公司工作﹐如果新的工作受限于H1-B配額的要求的話,那麼你的這個轉換的新工作就需要有H1-B
配額時才能提出H-1B
申請。
***
梁勇律師事務已經開始接受處理FY2010今年4月1日的H1B新名額案件的申請,FY2010
新名額的開始工作日為2009年10月1日,這樣既也可避免過早行事,也能在有充裕的時間在4月1日之前完成案件并順利提出申請。有意申請者請將您公司狀況,您的履歷表,薪水,工作名稱等相關資料email
到info@lianglaw.com
,我們將為您免費評估H-1B
的申請,Good
Lu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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