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申請綠卡的途逕 简体中文繁體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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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勇律師事務所﹐lianglaw.com專稿) F-1學生身份是屬於在美國短期停留的非移民身份。在申請F-1時﹐申請人不能顯示任何在美國永久居留的傾向﹐同時﹐以F-1 學生身份進入美國後要保持非移民傾向﹐才能有效的繼續保持此一身份。因此﹐移民法是不允許持F-1身份的人士直接以學生的名義申請移民。

若是學生要提出移民申請﹐一般可以利用親屬移民或勞工移民兩種方式﹐若是以親屬移民的方式提出申請﹐這個F-1 學生有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親屬為其提出親屬移民的申請。通常F-1 的學生可以由其公民父母為其提出親屬移民第一類優先的未婚子女﹑或第三類優先的己婚子女﹑綠卡配偶的第二類優先﹑或第四類優先的公民兄第姐妹﹐而這些申請都是有排期的﹐少則三﹑五年﹐多則可達十餘年。

必須注意的是﹐如果F-1 學生提出了I-130 親屬移民的申請﹐在你排期到前並不會因此而對你在美國身份的停留有任何的好處﹐甚至有可能影響你轉換到其他身份例如﹕B-1/B-2/F-2 等身份。此外﹐你如果必須出境取得F-1學生簽證的話﹐也可能因為有移民傾向而被拒簽。

當然﹐如果F-1學生與美國公民結婚的話﹐就可以馬上提出I-130/I-485親屬移民的申請。但是大多數F-1學生在學成之後﹐多以勞工移民的方式達到在美永久居留的願望。

若是以勞工移民的方式提出綠卡的申請主要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1 在沒有僱主的情況下﹕

除了第一優先的傑出人才﹑第二類優先的國家利益豁免及第五優先的投資移民類外﹐都需要申請人證明有美國公司的願意為其提供長期性的工作才能提出移民的申請。

F-1學生身份的人士﹐如果有碩士或以上的學位﹐而且在一個領域有優越而且傑出的成就﹐可以申請第一優先傑出人才或第二國家利益豁免的移民申請。如果移民申請批准﹐申請人可直接申請綠卡。(相關內容請看我們http://www.lianglaw.com  關於第一優先以及移民局最新國家利益豁免要求的專欄。)

2。有僱主願意提供長期的工作﹕

通常屬於上述第一優先傑出人才及國家利益豁免或投資移民類的申請人畢竟是少數。因此﹐持F-1學生身份的人士﹐要想以勞工移民的途徑在美國提出永久居留的申請﹐必須先從F-1學生身份轉到一個可以工作的身份﹐並由其僱主為其提出移民的申請。此一身份通常是H-1B﹐在特定情況下﹐也可能申請EB-1C 跨國公司主管或其他短期工作身份。

若是工作的內容屬於研究員或大學教授﹐在有僱主願意為他申請移民的情況下﹐可以考慮提出第一優先B 類的傑出教授或研究員。這一類的申請由於有僱主代為提出移民的申請﹐在申請人的資格要求上,比沒有僱主為其提出移民的申請的情況要來得低。(相關內容請看我們 http://www.lianglaw.com   關於第一優先傑出教授/研究員的專欄。)

至於其他屬於非第一﹑第二優先傑出人才類的人士﹐則可以在畢業後利用OPT 實習的機會尋找有意願為他將來申請移民的僱主。在得到美國公司的聘用之後﹐申請人可以馬上提出移民的第一步﹐PERM 及批准後的I-140 及排期到時遞交I-485。有的僱主只希望為員工提出H-1短期工作簽証的申請﹐但是沒意願為H-1員工提出移民的申請。所以在決定為那一個顧主工作時﹐申請人最好先了解顧主對將來申請移民的態度。如果僱主不願意配合﹐申請人可以趁早另尋高就﹐但是﹐在目前高失業率的情況下﹐在拿到綠卡前﹐還是要記得以保持合法的非移民身份為前提。

PERM 勞工應聘是顧主向美國勞工部門證明沒有合格的美國人來作此工作而必須聘用申請人來長期的為顧主工作。在勞工應聘批准之後﹐顧主可以向移民局提出這個外籍人士的移民申請。移民申請批准之後﹐若是勞工移民優先排期到達之後﹐就可以提出調整身份的申請。如獲批准﹐將得到綠卡。以目前的情況而言﹐如果是中國及印度出生的第二優先申請者﹐大約要三﹑四以上的時間才能取得綠卡﹐ 而如果你自己或你的配偶是中國及印度以外的第二優先申請者﹐大約在一年至一年半可以取得綠卡。

從以上可以看出﹐H-1工作身份是通往永久居留的重點。H-1身份在美國可以保持六年﹐若是在H-1B 滿第5年前提出PERM I-140 的申請或H-1B 滿6 年前I-140 批准了﹐則可以申請H-1B 延期直到綠卡申請有了結果。因此﹐在這H-1B有效的六年之內﹐提出移民申請超過365天或I-140 批准申請是每一個想在美國永久居留人士的重要課題。因此﹐有意提出綠卡申請的人士要長期規劃﹐才能在有限的時間內達到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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