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485 被拒後重開案成功的二個案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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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勇律師事務所,lianglaw.com專稿) 送上I-485 的好處有什么? 這意味著距綠卡到手之日更近了, 配偶終于可以拿EAD 工卡開始工作了; 忍了幾年不敢回家總算可以光明正大拿著請假證離開美國, 也不必受使領館簽證官的百般刁難。

送上I-485 之后拿著請假證回國雖然少了再簽H-1B簽證的那些麻煩事,也不怕因H-1B 被拒簽而回不來。但是如果你送上I-485 後沒有繼續延期你的H-1B 的話,你所剩下的 也就是一個I-485 等待審理的身份。雖然沒有H-1B 并不會對I-485的審理有不良影響,但是若是I-485 因為各种不明原因被拒絕了,煩惱也就出現了。我們就有幾個I-485 被拒後﹐要求移民局重新開案的案例。也提醒申請人小心注意自己I-485 的審理動向。

(案例一) A 在送上I-485 后就決定不再延期H-1B 反正公司營業狀況還不錯,工作還穩定,与其多付几千元的H-1B 延期費用,到不如每年延期工卡及請假證還來得划算。因為排期到退的關系,也就只好耐心等下去。好不容易再几個月就到期了,忽然莫明其妙收到移民局的I-485 拒絕通知。這下小A 可慌了,H-1B 的身份早在几年前就不繼續了,排期就差几個月了,怎么會發生這种事呢?

在我們的了解下, 原來几個月前小A 按期回覆了移民局的補件要求后, 移民局卻推說沒有收到。由於小A 已經沒有H-1B 很久了,I-485 Denied 后身份就成了問題,現有的移民排期還沒到,又不符合245i 可以在失去身份的情況下繳罰款在美國重新等待排期遞I-485 唯一可以做的只好要求小A 申請I-485 Motion to Reopen. 幸好在保留了原始回覆移民局的補件的郵寄簽收資料下,移民局答應了我們的Motion to Reopen 的要求, 也重新讓他的I-485 回到繼續審理的狀態中。

(案例二) 在貿易公司工作的小B 是中國出生的EB-3 申請人﹐幸運的趕上了20077月份的移民列車送上了I-485﹐為了讓自己有多一份保障﹐小B 一直保持H-1B 的身份。在2009年的8月﹐小B 從移民局的網路資料發現移民局在20096月發出了一份她的I-485 有補件通知﹐但是卻找不到當初幫她請I-485 的律師﹐幾經折騰後收到移民局的補件通知時已經是200910月份﹐也超過了I-485 的補件時間及要求重新開案的33 天有效期。

好不容易在200911月找了一個律師信誓旦旦的說重送I-485 沒問題﹐白白花了不少冤枉錢後才發現排期沒到根本不能重遞I-485(關於移民排期與審理時間的問題可看本網﹕http://www.lianglaw.com/Article/2010/0427-vb&cit-hz.htm  的相關討論)

當小B 找到我們時﹐她的I-485 排期還沒到﹐也超過了I-485 要求重開案的有效期好幾個月了。在評估了小B 的情況﹐我們發現移民局在發出小B I-485 補件申請時因為小B I-485 律師因為個人因素無法處理她的案子﹐以致小B 沒有及時得到通知。我們認為即使已經超過I-485 重新開案的時間﹐仍然有機會一試要求重新開案﹐在提出相關的證明資料後﹐移民局認可了我們要求重新開始的理由﹐並恢復了小B 原有I-485 的案件。

很多我們專欄長期讀者會發現, 我們都會重覆提醒申請人的注意事項,每年還是有很多人因為不了解而重蹈覆轍, 而影響到自己的身份。送上I-1485 之后,要不要再花錢辦H-1B的身份決定權在你,但是既然都已花了那麼多的時間 金錢送上I-485 了,在等待I-485 的期間繼續保持H-1B 的身份買安心總比万一出點小差錯而影響在美國的合法身份來得好。

此外,持H4的家屬也面臨同樣的問題。一般來說,在調整身份期間,申請人應該要保持合法的非移民身份,如果調整身份被拒,還能以非移民的身份在美國停留一段時間。就H1B和家屬H4而言,要保持H身份,須要注意到,根据移民法規,H1B的隨行家屬持H4簽證在美國是不能在美國工作的。如果H4持有人利用I-485 調整身份期間申請工作證(EAD)在美國工作,就違反了H4身份。雖然移民法沒有明确規定,有上述行為的H類簽證持有人如果調整身份被拒,會因此而不能維持H身份;但為了慎重起見,建議在送上I-485 I-140未批准前,H1B持有人不要輕易申請Advance Parole离境,H4 也不要急于用EAD在美國工作,以免萬一I-485調整身份被拒后帶來的一系列身份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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