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T 学生申请FY-2012 H-1B新名额注意事项 简体中文繁體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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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勇律师事务所,lianglaw.com专稿)移民局正式公布2011 财政年度的H-1B 的名额在申请已经全部在2011126日用完。移民局会按照 8 CFR 214 (h)(8) 条款, 126日收到的H-1B案件进行抽签选择。至于127日及以后送达移民局的申请,则会直接退件。

移民局强调仍然继续接收审理那些不受名额限制的H-1B申请,包括同一雇主为同一位外籍员工申请H-1B延期,转换雇主, 过去6 年曾经有过H-1B 人的H-1B 申请, H-1B Amend, H-1B 员工为第二个雇主工作的H-1B 以及大学院校及非营利性研究机械等不受名额限制的雇主的H-1B 申请。

目前是F-1 OPT身份,却没有来得及赶上FY-2011H-1B 名额者,如何在美国保持合法的身份以及未来在美国工作的问题,可以分为以下几点来分析:

  • OPT 的宽限期(Grace Period) 201141日之前到期的人士:如果你的OPT F-1 OPT 到期后有60天的宽限期(Grace Period) 是在201141日之前的话,你必须延期你的F-1 身份或转换成其他的身份像是B-2H-4F-2,等,并在41日以后申请2012 年的H-1B 新名额。直到101H-1B 开始了或H-1B 批准了才能工作。

  • OPT 201141日之后到期的人士:由于2008 48 日移民局出的备忘录允许持有 F-1OPT (不论是什么专业) 的身份人士,只要在F-1 OPT 到期之前提出H-1B 新名额的申请, 并新法规允许OPT 学生若是“被抽中了H-1B名额”,在等待H-1B 批准到101H-1B 开始的这段时间,即使OPT 过期了,仍然可以自动延长OPT 时间至930日,如果到了101H-1B还没批准,则不能工作,必须等H-1B 批准才能工作。

  • OPT 的宽限期(Grace Period) 201141日之前到期的人士:由于你不符合2008 48 日移民局备忘录OPT 延期的要求,我们建议你如果要留在美国提出转换新的H-1B 名额申请的话,最好是在OPT 的宽限期内延长新的I-20 并保留你的F-1 身份,不然依照各人的情况也可以转换成B-2O-1 等身分,如果你已婚的话,也可以考虑转成F-2 或者是H-4,并在41日申请101日开始的H-1B。等到101日以后H-1B批准了就能开始工作。
  • 此外,如果你是属于STEM 专业的OPT 学生,在第一个12个月到期前,可以提出延期17个月的OPT 申请,这样你就可以继续工作,也不会影响你在美国的工作及生活了。

     

比较麻烦的是,即使移民局允许在OPT 过期后自动延长OPT 时间到H-1B 开始日期的101日,移民局已经表明了他们并不会针对这些OPT Gap F-1 学生另外发出新的EAD 也不会有任何文件来“证明”这些Cap-Gap F-1 “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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