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 L-1A 常见的问题 Q&A 简体中文繁體中文
 
梁勇律师事务所 Law Offices of Jonathan Liang
9300 Flair Dr., Suite 105, El Monte, CA 91731
美国境内免费电话: 1-866-661-7705
Tel: (626)288-7900,       Fax: (626)288-7902,
http://www.lianglaw.com                 email: counsel@lianglaw.com

(梁勇律师事务所,lianglaw.com专稿)L-1 是签给跨国企业的经理主管人员以及对公司运作,公司产品及其在国际市场有特殊知识的人员的非移民签证,一般而言, L-1 签证每次有效为一年至三年,签证期满可申请延期,延期时公司必须有营业额或至少有可接受之延期理由。持有L-1签证一年后L-1持有人可以申请移民签证。以下是大家常见申请L-1A 的问题我们也会不定期在本栏目中更新相关问答:

1. 申请L-1A 对于公司的要求是什么?

: 通常申请L-1A , 必须由海外的总公司,在美国成立分公司, 并派遣或总公司的高级主管来美国担任高级主管的工作. 总公司持股必须占分公司超过50%的股权.也有是说有绝对的控制权.

2 . 如果我们老板在上海有一家公司, 想要用他私人的钱在美国成立另一家公司, 在法律上二家公司没有关系,但是都是属于我们老板的, 可以为人在上海的经理申请L-1A 来美国的公司工作吗?

: 只要你的老板持有这二家公司50%以上的股权, 就可以以关系企业的方式申请L-1A派遣员工来美国公司,

3. 老板有二家公司分别在台湾及上海, 可以由台湾的公司汇款来美国成立分公司, 但是派上海分公司的经理来美国, 申请L-1A 签证吗 ?

: 老板拥要这二个公司的主控权(50% 以上股权) 的话,不需要转换股权,可以派遣台湾或上海的主管来美国公司, 并为他们申请L-1A 工作签证. 并以及加州公是是关系企业(同一个老板) 为员提出L-1 的申请,并不需要是母子公司。

4. 移民局对于美国分公司的投入资金有要求吗?

:虽然移民局并没有对美国分公司的投入资金有具体要求, 一般我们建议最好由总公司投入至少 10万美金作为美国分公司的营运资金.

5. 海外汇款过来之后,那10万美金需要留在银行里吗?还是公司可以用来做其他用途?

: 当资金由海外总公司汇来后, 汇来的资金是可以用来作为公司营运的, 例如: 员工薪水, 房租, 购买货物, 等营运资金, 但是不能作为其他用途, 例如:买房子作为住家使用.

6.我们想在美国成立分公司, 可不可以先申请L-1A, 等签证批下来了再成立公司呢?

:移民局在审理L-1 A 的申请时,要看到美国的分公司已经具有基本规模了包括公司成立有办公室及基本办公设备等可以开始正式运作的雏型. 因此, 要先成立美国分公司, 才可以提出L-1a 的申请.

7. 注册公司成功以后我们才能申请L-1A,按照我之前提供的材料,在美国成立分公司后会不会办理不了L-1签证? 如果L-1A签证办理不了,我们美国公司也就很难运作。

: á移民局对L-1A签证的审理有一定的标准, 因此在考虑申请L-1A 时要评估整体的情况, 不要贸然行事, 以免公司成立了, 却无法派海外主管来美国主持业务.

8.你谈到租办公室, 办公室可以是在家里办公吗?

: 不行, 移民局要求L-1A 公司的所在地必须是在商业区, 因此在住宅区是不符要求的

9.如果公司不能在住家的话, 现在有网路服务的那种虚拟办公室, 每个月只要几十元美公的策你谈到租办公室, 办公室可以是在家里办公吗?

: 不行, 移民局要求L-1A 公司的所在地必须是在商业区, 因此在住宅区是不符要求的.

其他申请L-1A 常见问题我们会不定期在本网更新。有意申请者请将您公司状况,您的履历表,等相关资料email info@lianglaw.com  ,我们将为您免费评估L-1A的申请,Good Luck!

本所提供各类移民及非移民申请免费评估:咨询电话: (626)288-7900 美国境内免费电话: 1-866-661-7705

  • 申请杰出人材及 NIW 国家利益豁免, 请将您的完整履历表 Email 给我们 Send Resume
  • 申请 PERM: 请提供您的工作名称, 工作内容, 公司所在地, 薪水, 及完整的履历表email 给我们,Send Resume
  • 申请H-1B 工作签证: 请提供您的工作名称, 工作内容, 公司所在地, 薪水, 及完整的履历表 email 给我们 Send Resume
  • ***谢谢您阅读本文,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其他相关新闻请查看本所网址:http://www.lianglaw.com
    ***若您有相关法律问题,请先咨询自己的律师;若有具体个案问题需要咨询请与本所联络。
     
    梁勇律师事务所 Law Offices of Jonathan Liang
    9300 Flair Dr., Suite 105, El Monte, CA 91731
    美国境内免付费电话: 1-866-661-7705
    Tel: (626)288-7900,
    Fax: (626)288-7902,
    http://www.lianglaw.com
    email: counsel@lianglaw.com
     
    (版权所有:梁勇律师事务所,lianglaw.com)

    Follow us on

        

     

    由于美國移民法律更動頻繁,本移民律師事務所不對本网內容之時效及完整性提供任何擔保,不足之處請以美國移民局官方資料為准,若您有美國移民, 美國綠卡,  PERM, NIW, H-1B, L-1, E-1/E-2,美國工作簽證,美國親屬移民,美國職業移民,美國移民簽證, 相關問題,請直接咨詢本事務所美國移民律師。□Copyright Law Offices of Jonathan Liang 1999-200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