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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民局提醒 H-1B 轉換僱主者在入關時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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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局發出一份備忘錄﹐提醒目前持有 H-1B簽證並已申請轉換僱主的人士﹐如果轉換僱主申請尚未核准但需要出國時﹐在以舊的H1-B
簽證入境美國時的一些注意事項。
由於去年年底 H1-B 新法允許目前持有H1-B簽證的人士﹐在提出轉換僱主的申請後﹐即可在新的僱主公司工作。然而﹐在這份備忘錄中﹐移民局提醒以舊的H1-B
有效簽證入境美國時﹐海關只會給予有效的舊
I-94 表再加上10天的有效日期﹐因為移民局各處理中心的審理速度不同或需要申請者提出其他補件時﹐新的
I-94 表有效日期可能在移民局作出是否批准轉換僱主的申請前失效﹐而喪失合法的居留權。
這個備忘錄與現行的移民法及去年年底通過的 H1-B新法相抵觸。在現行移民法中﹐提出延期或轉換身份的人士﹐在移民局作出任何審理決定前﹐仍屬於合法等待期。同時去年通過的H1-B新法也允許 H1-B 的持有者﹐只在H1-B簽證過期前新僱主為其提出轉換僱主的申請﹐即可馬上為新僱主工作。
在移民局有更加詳細的解釋或修改備忘錄的聲明之前﹐我們建議目前持有 H1-B簽證並已提出轉換僱主的人士﹐在未收到移民局的批准通知前﹐如果在計劃短期離境美國時﹐最好先檢查一下簽證有效日期﹐如果有效日期即將結束﹐最好更改旅行日期﹐以免在入境美國時遇到麻煩。
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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