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勇律师事务所,lianglaw.com专稿)前一篇文章我们谈到移民申请的排期的保持和排期的转换的问题,本文我们要针对夫妻间的移民排期转换来加快移民排期提早拿到绿卡。
我们在前文讨论到在夫妻双方都有批准的
I-140的情况下,移民排期不能够在配偶间转换。但是有以下两种情况,是可以利用的配偶的排期来加速绿卡的审批动作。
(一)
Rule
of Cross Chageability,利用配偶不同的出生国的排期
不同国家的移民排期有所不同。而移民排期意义上所谓的“国家”取决于申请人的出生地。比如你现在是加拿大国籍,但是你的出生地是中国大陆,因此你的移民申请的排期是按中国大陆的排期,而非全世界的排期。
在你的配偶出生地与你不同国家的情况下,如果你的配偶的出生国家的排期比你的国家的排期更有利,那么你可以利用你的配偶国家的排期提出
I-485申请。
假如你出生于中国大陆,你有一个排期为
2007年11月1日的EB-2第二优先申请,I-140已经批准。但是中国大陆的EB-2排期还没有走到2007年,你因此不能够提出I-485申请。如果你的配偶出生地是台湾、香港、澳门等任何其他非中国及印度出生地,就可以按台湾即全世界的排期来算,2007年的EB-2现在就有名额不用等待的。那么你们可以利用你的配偶的出生地来决定你的EB-2的排期,也就是说,你相当于有一个排期为2007年的EB-2申请,排期是按你配偶的出生地即全世界来算,你因此现在就可以提出I-485申请,你为主申请人,你的配偶为副申请人。
(二)
I-485
pending时选择使用更加有利的配偶的排期
如果夫妻的
I-485都在pending,且各自都有批准的I-140,如果夫妻其中一方的排期比另一个更为有利的话,排期较后的一方的I-485可以转到另一个排期较快的的名下作为副申请人。
比如,
2007年七月在所有的职业移民类别都有名额的情况下,你有一个排期在2006年的EB-3,I-140已经批准。你的配偶有一个排期为2007年的EB-1杰出人才申请,但是I-140还在pending中。依据你的EB-3已经批准的I-140,你们提出I-485申请,你为主申请人,你的配偶为副申请人。在2008年5月份,EB-3的排期倒退到2003年3月22日,虽然你们的I-485已经递出,但是由于排期倒退,而你的排期在2006年因此还没有到,移民局会将你们的I-485放置一旁,直到你的EB-3的排期到了,再提出你们I-485进行审理。
这时候,你的配偶的排期为
2007年EB-1杰出人才的I-140申请获得批准,而EB-1在2008年5月份还是有名额的。你的配偶此时可以将其I-485申请从你的EB-3的I-140名下,转到他EB-1已经批准的I-140名下,他从你的副申请人变成了他自己的主申请人。这时,你可以选择将你的I-485从你的EB-3的I-140名下,转到你的配偶的EB-1的I-140名下,你从主申请人变为你配偶的副申请人。
希望以上解释可以帮助大家对排期有更清晰更明确的认识。具体排期的转换及配偶间排期的利用如何操作,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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