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勇律師事務所,lianglaw.com專稿)每年到了年底歲末年終就是出國旅遊的旺季,我們也不忘年年重覆相同的叮嚀。在歲末之際有意出國旅行或探親的人士,在計劃離開美國前注意一下是否有回美國所需要的文件:
1.
如果你現在是I-485 等待審理同時保留你的H-1B,
H-4, L-1, 或 L-2 身分的話:在碓定有有效護照且護照上有有效的H或L 簽證的話, 可以在沒有 I-131 請假證
(Advance Parole)的情況下離開美國,出境後可以用H 或L 簽證回來,同時保持你的H/L身分及I-485申請。
已經申請了I-131 請假證,因為個人因素必須在I-131 批准前离開美國,你只能靠著你有效的H
或L
簽證(簽證指的是你去使館申請貼在你護照上那張)回來美國, 但是你之前申請還沒被批准的I-131請假證會被移民局否決,你回來美國之後如果有需要還是可以重新申請I-131
請假證.
2.
如果你現在是I-485 等待審理,
已經不是或H 或L 的身分的話: I-485
申請人在離開美國前必須要先申請 I-131
Advance Parole 請假證,
並收到移民局發給批准的請假證(Advance
Parole)
後才能離美國.
若是在I-131請假證還沒批准的情況下先行離開美國,
移民局會拒絕你的I-131
請假證的申請,
你可能導致無法入境美國,或甚至于調整身份案子被拒絕的命運.
**通常我們建議先拿到批准的請假證(光是批准書是不夠的,
因為有可能移民局寄丟了)後再買機票,以免沒收到批准的請假證無法離境還要更改出遊計劃。雖然過去幾年移民局實施EAD
及AP Combo
Card
雙卡合一,
但是現在EAD
及AP審理時間的冗長,
有時候也是分別批准。
因此,
你在拿到EAD
卡時,
要注意你收到的卡片是不是EAD
工卡及AP
請假證雙合一卡,
如果你不確你拿到的EAD
卡是不是也帶有AP請假證,
在計劃出國前,
最好拍張照傳給你律師確認是否可以出國.
3.
雖然提交了I-485
申請,
但是送I-485
前已經失去合法身分:
有批准的I-131 請假證并不代表你一定回得來,
依據1996 年非法移民重整及移民責任法實施以后,在美國逾期居留超過180天到一年者將被處罰三年內不得入境美國,逾期居留超過一年者則是10年內不得入境美國。因此,在提交I-485 前有逾期居留的情況, 在拿到綠卡前最好不要離開美國,若是非離開美國不可的原因,最好与你的移民律師資訊相關的問題再決定要不要離境。
4.
在I-485等待審理期間內千萬別用請假證或H及L以外的身份回美:I-485 等待審理時,若沒有H或L簽證的話,I-131 請假證沒批准前是不能離開美國,
不然的話移民局可能會認為你有意放棄你的I-485
申請。此外,我們提醒所有的I-485 等待審理的人士注意,千萬別用其他簽證回美國, 比較常見的是在提I-485
時是持有: B1/B2
, E-1, E-2,F, J 或TN 身份,
在送交I-485
後沒有用AP請假證回來而是用原來的B1/B2
, E-1, E-2,F, J 或TN 簽證回來美國. 如果你用這些身份進來,會讓移民局認為你有意放棄I-485 申請,
而否決你的I-485
綠卡申請.
我們在過去常碰到不少人在I-485 申請后,還用其他像是J-1,
F-1, F-2 或TN 的身份回美國,而導致I-485 被拒絕的嚴重后果, 而只能之後再重新提出I-485 申請。
5.
如果你是H-1/L-1, 而你配偶及小孩是H-4 或L-2
的話, 萬一你若是你已經拿到綠卡, 而你的配偶或小孩因為其他原因I-485 還沒批准的話, 他們一定要在I-131 請假證批准后才能出境。 尤其現在常有移民排期倒退的情況,一旦I-485 被拒絕了,又無法立即再提出I-485 的申請,不僅綠卡沒拿到,身份也沒了。
還是一句老話,要離開美國很容易,
美國不會阻止你離開, 但是出國後要回美國, 就要有有效的回美文件, 因此在決定出國前,与你的律師討論相關身份的問題及所需要準備的文件再買機票,不要買了機票臨出門前再問律師手忙腳亂的.以免影響你在美國的工作及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