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投資移民排期大倒退  
梁勇律師事務所 Law Offices of Jonathan Liang
9420 Telstar Avenue, Suite 211, El Monte, CA 91731
美國境內免費電話: 1-866-661-7705
Tel: (626)288-7900, Fax: (626)288-7902,
http://www.lianglaw.com   email: counsel@lianglaw.com
www.lianglaw.com  

EB-5投資移民大倒退與EB-1C 跨國公司主管的交互申請 (10/14/2015)

(梁勇律師事務所,lianglaw.com專稿)過去幾年來,中國大陸出生的申請人成為EB-5投資移民的主流,但也因為來自中國的投資移民人數急劇增加,使得原本不需要等待排期的EB-5 投資移民排期從20155月份起,出現需要等待約二年才能提出I-485 或在使館領取移民簽證的情況。

面對EB-5 投資移民排期大倒退, 許多計劃帶小孩來美國求學,或者小孩子眼看要滿21歲,萬一EB-5排期前進速度緩慢,到時候因為超過21歲而無法跟著一起提出I-485 申請的人而言,等待EB5排期的到來就是種煎熬了。

因此, 如果在國內有企業的EB-5 申請人,不妨可以考慮在等待EB-5 投資移民排期的同時,另外提出EB-1C 跨國公司主管的移民簽證。這個EB-1C 跨國公司主管移民不僅需要等待移民排期,拿到的也是沒有限制的永久綠卡,比起EB-5投資移民簽證拿到的二年有效條件綠卡更為有利。

EB-1C 跨國公司主管是一種獲得美國綠卡的方式之一。關於跨國公司主管大家比較常聽到的是L-1簽證, 只要美國的分公司成立一年以後﹐該公司就可以直接為持有 L-1簽證的跨國公司主管以EB-1C 跨國公司主管移民的方式申請綠卡. EB-1C 不需要經過繁瑣的PERM 勞工應聘的程序, pd 不須像投資移民那樣在美國投入上百萬的資本﹐拿到的還是兩年有條件的綠卡。 對於在國內有企業的EB-5 申請人,或已經與美國有貿易往來或想拓展美國市場﹐L-1簽證與EB-1C 跨國公司主管移民的申請不失為獲得身份與開發市場一舉兩得的好方式。

 

案情﹕因為孩子在美國留學的關係, 在中國山東擁有一家汽車零件公司J 先生決定在美國投資, 主要是從中國工廠出口汽車零件到美國 由於美國的進出口生意是J 先生以個人名義提出的申請, 也符合EB-5投資移民的要求, 因此我們根據 J 先生要求, 201211月為J 先生提出了EB-5  投資移民的I-526 移民申請.

沒想到移民局對於EB-5 移民申請的審理進度延宕, 等了將近一年移民局一直沒有審理J 先生的EB-5 申請, 眼看著J 先生的女兒即將滿21 , J 先生一家很著急, 希望能夠有解決的方法, 能夠讓即將滿21歲的女兒也能及時與家人一起拿到綠卡.

雖然當初J 先生是以個人身份提出EB5 投資移民申請, J 先生國內也有汽車零件生意運作, 我們建議J 先生以關係企業的方式提出L-1 EB1C 跨國主管經理人的第一優先申請, 並趕在J先生女兒滿21歲前, 同時在2013 年的9月提出I-485 申請.  

移民局在20144 7 月批准了J 先生的EB-1C I-140 申請, 並在2015 年的5月批准了J 先生一家的I-485 申請. 至於J 先生的I-526 投資移民申雖然2015 6 月獲得批准, 但是因為J 先生已經在前一個月全家獲得綠卡, 這個I-526  投資移民申請也只能算是遲到的好消息.

我們今天所提到的L-1簽證是一種跨國公司主管的簽證及EB-1 C 第一優先移民﹐也是一種獲得美國永久居留的捷徑。只要美國的分公司成立一年以後﹐該公司就可以直接為持有 L-1簽證的跨國公司主管﹐以第一優先勞工移民的方式申請綠卡﹐而不需要經過繁瑣的勞工應聘的程序, 也因為是EB-1 第一優先, 不像EB5 投資移民有要等待排期的問題。

而且不需像投資移民那樣在美國投入上百萬的資本﹐也不像投資移民那樣拿到的是兩年有條件的綠卡﹐ L-1簽證及EB-1C 投資移民的申請不失為獲得身份與開發市場一舉兩得的好方式。

查看移民局的批准書

如果讀者有任何關于投資移民或在美國成立分公司移民的問題,可以与我聯系:counsel@lianglaw.com 或電:(626288-7900

本所提供各類移民及非移民申請免費評估:諮詢電話: (626)288-7900 美國境內免費電話: 1-866-661-7705

  • 申請傑出人材及 NIW 國家利益豁免, 請將您的完整履歷表 Email 給我們 Send Resume
  • 申請 PERM: 請提供您的工作名稱, 工作內容, 公司所在地, 薪水, 及完整的履歷表email 給我們﹐Send Resume
  • 申請H-1B 工作簽證: 請提供您的工作名稱, 工作內容, 公司所在地, 薪水, 及完整的履歷表 email 給我們 Send Resume
  • (版權所有:梁勇律師事務所,lianglaw.com)
     www.lianglaw.com 
    ***謝謝您閱讀本文,如需轉載,請注明出處,其他相關新聞請查看本所网址:http://www.lianglaw.com
    ***若您有相關法律問題,請先咨詢自己的律師;若有具体個案問題需要咨詢請与本所聯絡。
    www.lianglaw.com 
    梁勇律師事務所 Law Offices of Jonathan Liang
    9420 Telstar Avenue, suite 211 El Monte, CA 91731
    美國境內免費電話: 1-866-661-7705
    Tel: (626)288-7900,
    Fax: (626)288-7902,
    http://www.lianglaw.com
    email: counsel@lianglaw.com
    www.lianglaw.com   
     

     


    由于美國移民法律更動頻繁,本移民律師事務所不對本网內容之時效及完整性提供任何擔保,不足之處請以美國移民局官方資料為准,若您有美國移民, 美國綠卡,  PERM, NIW, H-1B, L-1, E-1/E-2,美國工作簽證,美國親屬移民,美國職業移民,美國移民簽證, 相關問題,請直接咨詢本事務所美國移民律師。□Copyright Law Offices of Jonathan Liang 1999-2015. All rights reserved.